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7/172.公司名稱: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增修本公司100年度年報資料第16頁兩年度酬金差異說明等資料。6.因應措施:更正後100年度年報重新上傳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