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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嶼用電爭議源自台灣人不願調整浪費耗能的生活

yam蕃薯藤新聞/廖士睿 特稿 2012.07.17 00:00
台電於1970蓋建造第一座核電廠,原能會於1974年展開蘭嶼計畫,決定達悟族世居地蘭嶼為核廢料掩埋場。1982年,台電以興建魚罐頭工廠的謊言欺騙達悟人,從此蘭嶼龍門的「國家放射性廢料第一儲存場」每週開始接收自台灣本島的核廢料。經過達悟人多年來的抗爭與陳情,在2002年1月17日立法院通過,並於2月6日總統公布《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四條修正案,規定:「蘭嶼地區住民自用住宅之用電費用應予免收」,其理由是:「增訂但書蘭嶼地區用電費用免收的規定,係基於達悟族人特別犧牲而給予的合理補(賠)償。」然而近日在台電核廢場租約到期並違法佔用超過半年以上時,出現「蘭嶼住宅用電免費導致用電浪費」的訊息,不禁令人納悶,這是否是一種事前欺騙、事後隱瞞與補償,再指責受害者浪費資源的手段? 面對外界不明究理的指責,蘭嶼鄉代會主席曾加油表示:蘭嶼自從外地人大量湧入大賺觀光客的錢以後,因應觀光客需求的民宿大量增加是事實,但他不認同外界指蘭嶼人浪費用電,更不滿有人說蘭嶼人邊反核廢場、邊大量免費用電的說法,他寧可請台電遷離核廢場,蘭嶼人願意繳電費。 達悟人與台電的談判歷程中,從來沒有一次要求政府提高補償或回饋金,只希望核廢場遷出蘭嶼。政府對離島和偏鄉缺乏永續發展政策,只是用核廢料或賭場這類的點子把人民與環境賣給財團與短視的政客。 雖然1996年後至今已經有16年沒有新的核廢料運至蘭嶼,但今年三月蘭嶼核廢場中的核廢桶檢整作業錯落,蘭嶼海岸底泥輻射量高過核三廠排水口的事實,使達悟人感到嚴重的被剝奪感。然而政府的作為一直在尋找抓交替式的方案,一下子是東引、烏坵、達仁或甚至是其它國家。卻不思考如何減少對不永續電力的依賴。如果核廢垃圾要減少,那麼發電量的需求就要降低。若發電量要降低,那麼用電需求就要下降。然而我們的政府與民間這些年來除了宣導節能減碳,辦了許多不節能也不減碳的活動,為了選票強壓電價多年不漲,油電雙漲薪水不漲引來政治風暴之後又做了些什麼? 如果政府與民間真的體認到能源短缺與無節制的民生與商業用電需求的惡性循環,政府便不應該放任類似台中企鵝館的建案與其它高耗能耗水的產業用電增加發電需求。台灣人的生活中充滿了24小時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浪費,曾有評論者認為,台灣社會就是因為凡事過於「唾手可得」以及無所不在的「全年無休、一年四季與24小時」使得台灣人做事不需要計畫、不用規畫、因為取得容易,所以對多數的人事物都不珍惜。反核與擁核都很容易,只要在臉書上轉載與按讚就好,但台灣人真的願意逐步放下浪費的生活與商業模式,步向台灣社會一向欽羨的日本、德國與北歐國家的節能生活並創造真正的優質環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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