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送醫途中死亡 初判3車未惡意擋道

自由時報/
14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李信宏、傅潮標、彭健禮/綜合報導〕福高(國道3號)南下苗栗後龍路段前晚發生1死7傷車禍,救護車當時載運重傷的12歲男童陳光輝趕赴醫院急救,沿途疑遭3輛自小客車擋道約一分鐘,陳童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苗栗檢警昨天勘驗救護車的行車紀錄器,認為這3輛車並未惡意擋道,研判是駕駛人反應不及。

車禍發生後,男童陳光輝因傷勢嚴重、生命垂危,救護車的梁姓駕駛以時速近180公里,從署立苗栗醫院載運男童到台中梧棲童綜合醫院急救;梁姓駕駛事後告訴媒體記者,儘管鳴警笛、閃大燈、按喇叭,但在台中大甲路段仍有3車疑似擋道,以致延誤車程約一分鐘,男童快到醫院前失去心跳血壓,搶救後不治。

3車第一時間未讓道

苗栗地檢署及國道二隊昨天檢視救護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共有3輛自小客車疑似未及時禮讓,分別是藍色的NISSAN、紅色馬自達3系列、紅色BMW。

檢警反覆觀看,研判這3輛車並未惡意擋道,雖然未在第一時間讓出內側車道給後方的救護車通行,但這3輛車的駕駛人有偏向內側中央護欄行駛的跡象,很可能是駕駛人聽聞後方的警笛聲、喇叭聲,太緊張才反應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