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於100年8月30日公告劃定「阿里山空氣品質淨區」,經過一年宣導期後,從4月22日正式實施,禁止13年以上老舊遊覽車,不得行駛阿里山公路,台18線觸口,34公里,至自忠,96公里路段,違者處新台幣5000元罰鍰,截至6月底止共有109件違規遭到開罰。
限制民國88年7月1日以前出廠的柴油大客車,不得行駛阿里山公路(台18線)觸口(34公里)至自忠(96公里)路段,違者處新台幣5000元罰鍰。
阿里山空氣品質淨區自今年4月23日起禁止13年以上,也就是限制民國88年7月1日以前出廠的柴油大客車不得行駛,環保局統計至6月底止上山的遊覽車共11966輛次,其中違規行駛之老舊遊覽車共109件,統計違規狀況逐步每月由1.02%、0.93%降至0.54%逐漸下降。
環保局表示,嘉義縣是全國第一個公告空氣品質淨區的縣市,自從施行後得到環保署的肯定,更成為各縣市效法的標的,管制開罰作法雖招來業者反彈,但縣長張花冠於今年4月19日阿里山空品淨區發布記者會中,即以「即使影響選票也要做」來表達決心。
現在阿里山公路主要路口均設有高解析度攝影機錄影監控,經過車牌辨識系統判別車籍可以完全掌握進入空氣品質淨區的車輛,環保局呼籲車主不要心存僥倖,一起維護阿里山的清新空氣,提升地方觀光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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