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紐約聯邦法庭發出的文件,這起長達7年的訴訟案經由談判和解,威士卡公司同意支付40億3千萬美元,而萬事達卡公司則同意支付20億2千萬美元。
此外,這兩家公司還必須暫停收取8個月的所謂「刷卡費」,讓零售商另外減少12億美元的支出。同時,他們也必須允許零售商,得以在信用卡交易時,向消費者收取含有上限的附加費用。
這起案件開始於2005年,零售商指控信用卡公司違反壟斷法,不合理的收取刷卡費,因為按2%刷卡費計算,零售商一年要支付的金額高達400億美元。
涉及這起和解案的包括多家發行信用卡的銀行:摩根大通銀行(JP Morgan Chase)、美國銀行(BoA)、花旗銀行(Citibank)、富國銀行(Wells Fargo)以及第一資本銀行(Capital One)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