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俏江南」遲發薪資一事,台北市勞工局勞動基準科長梁蒼淇表示,12日已完成勞動條件檢查,確認該公司有延遲1日發放薪資的情況。雖然業者稱是因「兩岸銀行作業時間差異所致」,但已違反勞基法中「按期給付工資」規定。他也說,下周將對俏江南開出陳述意件函,限期10天內回覆。若回覆內容無法改變違規事實,將依法開罰2至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