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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達案遲未宣告 律師:少見

中央商情網/ 2012.07.13 00:00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012年 7月13日電)友達光電(2409)遭美司法部門指控操縱面板價格案,除前總經理陳來助已獲判無罪,副董事長陳炫彬、前業務副總經理熊暉判決有罪,但近4個月判決書仍未公布,律師認為相當少見。

友達日前證實,已就美指控操縱面板價格,違反「反托辣斯法」案,針對消費者團體訴訟部分達成民事和解,但美司法部門指控的刑事部分,仍在進行。

友達違反「反托辣斯法」案在今年3月間正式開庭,陪審團做出有罪決定,但過了約4個月時間,法官仍未宣告判決書,以及刑度,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律師洪淑麗指出,這樣的狀況相當少見,頗耐人尋味。

洪淑麗表示,依美國司法運作實務來看,陪審團做出有罪決定後,原告檢察官會先寫好判決書,交由法官調整內容後,做出判決,並公告判決書內容。

她分析,在法官未公告判決書前,仍會聽取兩造律師對刑度的看法,只是這次友達案在陪審團做出決定後,判決書約4個月仍未公告,法官可能有特殊的考量。

她說,友達與美國民間消費者的團體訴訟和解,仍待法官進一步核准,一旦核准,相信對於友達在美的刑事訴訟案判決有利。除友達民事和解不等於認罪,不影響刑事訴訟的「不認罪」立場之外,法官可能會考量美國消費者已獲補償,評估刑事罰的必要性,以及刑度的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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