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呼籲各菸品販賣場所負責人、店員要落實「確認年齡」動作,以免受罰。如果遇有穿著學生制服或是可能未滿18歲的消費者購買菸品時,應注意「拒售菸品停、看、聽」簡單三步驟:
1.停!先停止販售菸品。
2.看!再仔細觀察消費者是否滿18歲,如有懷疑要求先驗身分證明文件。
3.聽!如顧客對此感到不便;委婉告知顧客相關法令規定,請顧客耐心聆聽。
謹記以上三步驟,就可避免販售菸品給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以免遭到一萬到五萬元的罰鍰。
新竹市衛生局長姚克武表示,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而「任何人」包括了販賣菸品場所、家人、親友、同儕,而「供應」不僅指販賣,許多吸菸者習慣遞菸給同好,青少年同儕之間互相遞菸,均屬違法。故青少年暑假期間應培養健康的休閒活動以遠離菸品。
另如有相關菸害防制訊息,歡迎來電035744728,新竹市衛生局健康促進科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