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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海域 新北:安全自主管理

中央社/ 2012.07.13 00:00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劉麗榮新北市13日電)新北市政府今天表示,法令上已經沒有「海水浴場」的定義,海域遊憩安全應該回歸遊客自主管理,政府會公告危險海域、水域,且設告示牌,民眾不應該擅闖危險水域。

熱浪來襲,許多民眾喜歡到海邊消暑,但海域潛藏許多危險,新北市淡水沙崙海灘今天下午發生8名學生溺水的不幸事件。

市府消防局表示,新北市海岸線相當長,消防局僅能針對危險海域加強巡邏維護安全,至於有常設民間組織救生人員駐點的水域,僅有三峽大豹溪等河流,海域並沒有救生員。

消防局說,海域的管理是觀光旅遊局的業務。但市府觀光旅遊局觀光管理科長莊榮哲強調,法令上早就沒有「海水浴場」的定義,在行政管理上是「屬地主義」。

莊榮哲說,「海水浴場」是民間俗稱的定義,例如正在舉行貢寮海洋音樂祭的「福隆海水浴場」屬於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轄,委外經營。北海岸的白沙灣、翡翠灣等,救生安全要由經營單位負責。

至於公共海域,莊榮哲說,政府不能禁止人民自由進出的權利,水域安全應回歸人民的危機意識。

今天發生溺水悲劇的沙崙海灘,前身是「沙崙海水浴場」,淡水區區長蔡葉偉受訪表示,升格之後,土地產權就已經回歸到新北市政府,若如觀光旅遊局所說的「屬地主義」,行政管理權責在市府,但多頭馬車、疊床架屋仍無法解決安全問題。

「沙崙海水浴場」已經停止經營將近20年,蔡葉偉表示,基於不能禁止人民親水,已經拆除圍牆等,當地屬於公共水域。但因為海象、地形與管理因素,區公所的前身淡水鎮公所時代,就已經在入口與周邊設置公告與危險警示牌。

蔡葉偉說,每年沙崙海灘都發生溺斃憾事,海巡署岸巡局與消防單位雖經常巡邏,仍防不勝防。

他說,市府經濟發展局也計畫在當地開發文創產業園區,政府應更有積極作為,原預定在18日召集觀光旅遊、經發、消防、警察、海巡等單位開會研商沙崙海域的管理維護,未料今天就發生溺水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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