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接獲檢舉指出,林男與同夥成立多家公司,向民眾宣稱,繳交500元就可以入會,如果再繳交5萬元買下一個單位的「經營權」,每月可分紅5000元,吸引民眾入會投資。
專案人員查出,這些公司傳銷商品有面膜、益生菌、人參葡萄糖胺液等,為了吸引更多民眾入會,還以「吃好逗相報」方式發放獎金,若推薦1人入會,可獲得1500元。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搜索並約談林男等10多人到案,其中林男等4人移送北檢漏夜偵訊後,檢察官認定林男等人違反銀行法涉嫌重大、有串供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北院今天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