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7/132.公司名稱:驊宏資通股份有限公司、ED-In Data Technology Group Ltd. Co.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依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各公司101年6月底自結財報計算(1)驊宏資通股份有限公司負債比率:37.19%流動比率:130.68%速動比率:112.14%(2)ED-In Data Technology Group Ltd. Co.負債比率:85.84%流動比率:116.06%速動比率:83.89%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