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8款1.事實發生日:101/07/13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1/07/164.其它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1年5月21日臺上一字第1011802224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6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6318號函核准上市交易。(2)本公司股票將於101年07月16日上市交易,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