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百貨在中國投資發生糾紛,之前即有新光三越案例,新光三越為此將原有三成股權賣給華聯集團,不再與中國股東合資。駱錦明表示,過去新光三越在中國設點時,台灣工銀有參與投資,根據他最近掌握到的消息,「(新光三越的三成股權)價格賣得很好,但我不能說是多少」。
不尊重契約 糟糕的行為
儘管台灣工銀近幾年積極在中國布局,計畫年底前在天津設立租賃公司,但駱錦明不忘提醒台商,和大陸人做生意,要注意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不尊重契約,是很糟糕的行為。
投保協議 並非絕對保障
他認為,從新光三越、SOGO百貨的案例,可知簽署兩岸投保協議的重要性,但投保協議是否真能保障台商權益,並沒有絕對;因此,台商要注意「簽契約要簽得非常好」,他半開玩笑地說:「未來中國律師的生意應該會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