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檢察官井天博(停職)98年偵辦中醫診所涉嫌違反藥事法,查出減肥咖啡含有禁藥,並來自馬來西亞的孫雅慧。隔年3月,井天博傳喚孫婦開庭,認出她是黃益信介紹賣他幹細胞的人。
經黃益信居中牽線,得知孫婦的馬籍夫婿梁兆基在馬來西亞投資礦產,井天博收受價值6000美金的3組幹細胞,獲悉投資礦產有利可圖,乃出資1200萬元,黃益信也拿出300萬元,合資在馬國成立公司,由井天博妻子彭宗美為負責人。
期間,梁兆基主動表示,採礦前可讓井天博先行砍伐礦區地上樹木販售,保證獲利一倍及採到礦產,否則願意讓出已開採的礦區給井天博等人,以交換不追究孫婦刑責,井天博因而將藥事法一案簽結。
後來井天博偵辦中醫診所負責人吳財秀涉嫌販售禁藥案,查出孫婦涉案後,為讓她脫罪,透過黃益信告知孫女說,出庭把責任推給公司。後來吳財秀被井天博提起公訴,院方開庭審理期間,井天博又幫孫婦寫請假信,不用出庭,甚至替孫婦丈夫梁兆基查他人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