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總處發言人張念中表示,相關人事符合聘用人員條例等規定,執行長、副執行長的角色定位在協調與整合,他們已經在研擬修正「雲嘉南聯合服務中心設置要點」。
媒體報導,行政院雲嘉南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一職,將待青輔會主委陳以真卸任後真除,而前天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揭牌,首任執行長由行政院祕書長陳士魁兼任,副執行長為鄭慶珍及楊偉中。由於鄭慶珍及楊偉中都非公務人員,引發爭議。
就此,關中連續幾次在考試院會中,表達不同看法;他說,這個問題處理不當,難免受到有心人士操弄及媒體分化。
關中表示,考試院支持政府彈性用人,但要有明確政策及法制基礎,現在的政策不明確、法制又不完整,以致產生問題。
關中指出,人事行政總處認為,服務中心正副執行長屬於「非法定主管職務」,未違反聘用條例規定,若是兼任,應有本職方能兼任; 說帖中指出,「執行長職責是以綜理該中心主任為主,並無直接監督所屬業務的情事」,亦即執行長只要是負責行政管理工作,不是負責人,那為何又要設置執行長?公文又該誰負責?顯然人事行政總處說帖,說服不力不足。
對此,張念中表示,行政院雲嘉南聯合服務中心依行政院處務規程規定,屬常設性任務編組性質,非正式單位,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及副執行長都屬兼任職務,未定有官等、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