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林小姐表示,她向車商購買1輛福特1800CC新車,上月30日領車開回家,7月2日新車行駛中會抖動,3日抖動更厲害,換成手排一檔時竟成空檔,4日就將新車開到車廠檢修,車廠將檢查數據傳回台北總公司。
她表示,台北總公司通知她,可以更換變速箱,但她問過很多人,了解變速箱是車輛重要機件,覺得應該換新車,但因車商表示可以由總公司派技師到金門檢視,若有問題可更換變速箱,但不能換新車。由於兩造沒有交集,林小姐今天到縣府向消保官顏水坤申訴,並到車廠協調。
車廠負責人楊鑫酉駕駛問題車,載著顏水坤實地體驗。顏水坤表示,車輛換檔時會頓一下,應是變速箱出問題。變速箱價值新台幣10多萬元,佔車價的1/6,變速箱出問題算是重大瑕疵。
楊鑫酉表示,總公司人員原訂今天到金門,但訂不到機位而改在下週三,變速箱出問題要檢查是人為或自然因素所造成,他沒有換新車的權責,要由總公司人員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