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7/122.公司名稱:旭軟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訂定轉換價格。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01年7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850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以101年07月12日為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依規定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38.4元,轉換溢價率為101%。(3)本次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預計於101年07月20日上櫃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