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2年07月12日公司名稱:新日光(3576)主 旨:本公司因廢棄物清理法案件遭主管機關處分相關事宜。發言人:洪傳獻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07/122.發生緣由:依新竹市環境保護局函文,本公司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36條第1項等,依規定繳交罰鍰。3.處理過程:本公司先依法繳交罰鍰,再提出訴願。4.預計可能損失:新台幣341萬7,936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對裁處有異議,將提出訴願。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一向皆委託合法之清除處理公司處理相關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