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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一電子:公告本公司一百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7.12 00:00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7/12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32,744,612元,每股配發約新台幣1.51元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78,609,110元,每股配發約新台幣0.51元4.除權(息)交易日:101/08/025.最後過戶日:101/08/03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8/06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8/108.除權(息)基準日:101/08/109.其他應敘明事項:(1)經本公司101年7月12日董事會決議茲訂於101年8月10日為配股配息基準日,依法自101年8月6日起至8月1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101年8月3日下午4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發新股之權利。(2)茲為配合停止過戶作業,本公司各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認股辦法執行認股,規定於101年7月13日至101年8月10日停止受理認購。(3)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或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認股辦法執行認購者,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及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待流通在外股份總數確定後,擬授權董事長辦理一百年度盈餘分配案之實際配股配息率調整作業,並公告每股分派股利比率。(4)依本公司各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購辦法規定,遇到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認股價格於配股配息基準日應依該辦法之公式調整每股認股價格,擬授權董事長辦理本次價格調整作業,並公告調整後認股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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