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7/122.公司名稱:東浦精密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6月對東佳國際有限公司期末背書保證餘額數據誤植,更正說明如下:修正前數據為28,200千元,修正後數據為282,090千元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後更正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