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93/11/012.公司名稱:凱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櫃檯買賣中心(九三)證櫃上字第三二七一六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本公司一0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餘額為326仟元,一0一年六月份新增326仟元,收款沖銷326仟元,截至一0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餘額為326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