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被檢舉及嚴重違規才拖吊
交通局副局長林炎成則解釋此案是以統包方式委外,別有於以往的計件委外,是針對民眾檢舉案件及嚴重違規才拖吊,不會「以件計酬」。
陳文科表示,台南縣市未合併前,執行交通違規拖吊業務,除了縣市交通隊外,也委外設有新營、永康、隆田(縣部分)及政昌(市部分)等民間拖吊場;而縣市合併後,交通局未全盤掌握全市各區車輛進出車次與週轉率等實際問題,就草率決定要在「東區、仁德區、歸仁區」及「中西區、北區」設置二處拖吊場,並於七月三日辦理委外公開招標,但業者興趣缺缺而流標。
市警局交通隊表示,目前台南市三處拖吊場的營運狀況,以南區二五○○多件汽機車違規最多,其次則是永康區的四六○件及新營的三九一件,未來拖吊汽機車將以影響交通出入及嚴重違規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