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兒家住雲林,由阿嬤撫養,國中畢業後因從事坐檯援交被社會局安置在教養機構,她卻逃跑到台南謀生,認識少女幼幼。欣兒自稱向幼幼借用一支手機,引發對方不滿,兩人不再見面。
幼幼以化名在臉書找到欣兒,假稱想與她認識作朋友,兩人相約十日下午見面,欣兒赴約後立刻被幼幼帶到金華路三段友人住處,一進門內就有四女一男(其中三名女子未成年,另一名為徐女)將她團團圍住,提起借手機舊事,要她拿出七千元還債(手機價錢七千)。
欣兒表明沒錢還,被五名女子分持牌尺、衣架、鐵棍、伸縮窗簾棍等武器圍毆,將她全身衣服剪光,並性虐,赤裸全身的她疼痛不堪大叫救命。欣兒佯稱要打電話叫蔡姓男友來付錢,幼幼要求蔡男需帶三萬元前來贖人。蔡男手持瓦斯槍,並找友人到場助陣談判,雙方爭吵不休驚動鄰居,引來警方關切,幼幼趁隙偷溜走,欣兒趕緊向警方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