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慣例,民眾在六月廿日後陸續收到繳費通知書,今年因公路總局處理溢收汽燃費退費問題,繳費通知書延遲七到十二天才寄發。
公路總局副局長陳茂男表示,繳費期限到七月底,十月會再寄催繳通知;十二月底如果再不繳納,就依法和參考汽車排氣量,罰三百到三千元。
公路總局統計,溢收汽燃費總退費金額約三億五千九百萬元,監理組組長謝界田表示,曾辦理領牌、換牌,目前車輛已過戶或報廢、沒有使用的車輛約四百多萬輛,車主會陸續收到退費通知單,可就近到監理單位辦理退費。
謝界田表示,民眾若不想跑監理單位,也可提供匯款帳號給監理單位,由監理單位直接將退費匯入帳戶。若車主遲未領取退費,政府會把退款登記在車主的駕照或行照名下,車主將來到監理單位換照時,直接從換照費用中扣除退費金額。謝界田說,已過世或移居國外的車主,退費通知單寄到車主最後存留在監理單位的地址,家屬至監理單位出示戶口名簿等相關親屬證明,即可辦理退費。
因超收汽燃費,交通部也遭監察院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