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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縣取締汽機車不讓人 10天開46張罰單

自由時報/ 2012.07.1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為了不讓「馬路如虎口」,桃園警方一日起在縣內重要路口,取締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的違規事例,至十日已經開出四十六張罰單;另外,行人闖紅燈也被開四十九張罰單,勸導則達一千零九十件。

行人闖紅燈 開單49張

警方調查,其中,汽機車與行人爭道的路段都發生在各地鬧區路口,桃園市以桃園火車站附近的中正路與大同、復興兩路口最嚴重,中壢市也是在火車站前的中正、延平路口等重點路段。

雖然重點路段警方都會在交通尖峰時段派員進行取締,但還是有很多駕駛人仍然不會禮讓行人,行人也很無奈。

鬧區路口 違規最嚴重

其實,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的違規行為「稍縱即逝」,行人不好舉證;因此,警方建議民眾,可以記下違規車輛的車號與時間地點,向警方反映,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佐證,就有可能對於惡劣駕駛逕行舉發。

警方呼籲人車,經過重要路口時,大家相互遵守禮讓,別讓憾事發生。今年三月十二日深夜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吳姓女子在中壢市環中東路走行人穿越道時,一名呂姓騎士沒禮讓硬撞上去,造成吳女死亡憾事。

警方表示,汽機車不禮讓行人通行,已經開出四十六張罰單,罰鍰一千兩百元到三千六百元不等;而行人闖紅燈則被開單四十九張,也要因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罰鍰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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