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未熄菸蒂引火燒死女兒 判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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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99年12月6日,新北市國二女生胡婉玲過敏請假在家,卻因住處失火慘死,檢方依火災鑑定報告認定,少女父親胡豫東未熄滅菸蒂才釀災,起訴他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官司,但建議緩刑,胡父在台北地院應訊時翻供,法院判他1年。

法院認定,胡豫東平時有抽菸習慣,當天在客廳沒捻熄菸蒂就外出,致家中火災,14歲胡婉玲不幸罹難。

火災鑑識人員查出有人把沒捻熄菸蒂,留在沙發附近的垃圾桶,檢方認定兇手是傷心的胡父,他也認罪,但考量他喪女之痛,建議法院緩刑。

目擊證人說起火原因應該是冷氣機,且胡父到法院也否認過失,但法院仍採信消防局專業鑑定報告,決定判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