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監委黃武次指出,行政院民國90年核定「馬祖福澳港區擴建計畫」,原本預定興建5座貨運碼頭、1座客運碼頭,不過,交通部、連江縣政府沒有詳實審查、規劃評估碼頭運量需求,導致後來得重新檢討運量需求,縮減興建規模,拆除3座碼頭已打設完成的鋼管樁,虛擲公帑2億1255萬餘元。
糾正案文表示,這項計畫承辦人專業能力不足,連江縣政府卻沒有盡早委託專業管理廠商,及時審查導正設計及施工缺失,以致於後續衍生防波堤塊石嚴重低估、碼頭位移等問題。
糾正案文指出,縣府後續變更設計、修正計畫,增加經費4億餘元,另外,又耗資1億5959萬餘元改善,而且善後處理費時冗長,計畫嚴重延宕9年半,縣府有怠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