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1/07/10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現金股利配發3.50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現金股利配發3.48638412元4.變更原因:因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致流通在外股數增加196,012股,擬變更股東現金股利為每股配發3.48638412元。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現金股利將於101/08/24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