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先前提出要鑑定葉盈蘭相關照片,釐清她遭殺害後是否有被換衣;審判長周政達今天開庭時表示,台大法醫研究所於7月2日回函拒絕。
被害人家屬辯護人石宜琳表示,被害人吳銘漢夫婦被砍數十刀身亡,依照片可看出吳銘漢的衣服都被血染成紅色,可是他的妻子葉盈蘭卻只有右肩上有一點血漬,表示她的衣服被換過,希望可以再鑑定,也請對造律師團不用緊張,這不會影響到被告的無罪推定。
被告蘇建和等人的律師羅秉成說,律師團「一點都不緊張」,但是葉盈蘭肩上刀傷及衣服等疑問,先前已鑑定過,法醫研究所也載明,當初因為送件時資料有限,不能鑑定,此外,相關照片不是數位照片,再如何放大都無助判斷。
律師尤伯祥說,檢察官在言詞辯論前夕提出調查證據,是故意延滯訴訟,違反刑事妥速審判法第3條指的「誠信原則」。
檢察官說,檢方是對案情有關部分聲請調查證據,不是無的放矢,也不構成拖延訴訟,案情存在的疑義有必要釐清,不能草率,如此一來,即使被告獲判無罪,被害人家屬及社會才能接受。1010709
(中央社檔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