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重訴字第1046號民事判決2.事實發生日:101/07/0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不適用。4.處理過程:不適用。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重訴字第1046號民事判決,判決天海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股權轉移事件,判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