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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社福加碼 錢從哪裡來

中央社/ 2012.07.07 00:00
身障鑑定評估新制上路專題4(中央社記者陳清芳、龍瑞雲台北7日電)身障福利新制即將推出,社福界關切身障證明辦理流程擾民,也擔心缺人又缺錢,身障者應得的各項服務,政府負擔不起,以致社福服務換湯不換藥。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在修法通過5年後,今年7月11日正式實施,採行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改變鑑定方式,又多一道需求評估,取得證明的身障者,享有個人化的支持服務,以及就學、就業、醫療等權益保障。

愛盲文教基金會副主任李英琪表示,有別於以往醫師完成鑑定,身障者申請手冊就返家,新制的流程變複雜,衛生署6月下旬公告醫療鑑定辦法,民眾卻不知內政部需求評估的細節,只知道「ICF」與「換證」,而且一知半解。

法國2006年實施ICF之前,經歷2002年到2005年的準備期,李英琪赴法觀摩返台後,曾建議政府推遲期程,加強宣導、訓練人力,準備充足再上路,現在新制如期實施,可以預期,恐怕會讓身障朋友無所適從。

身障者關心政府能端出什麼菜,李英琪表示,執行「身心障礙個人照護及居家服務中程計畫」,新制新增福利、服務需求評估,按照中程計畫,需要新台幣21億元預算,只怕「政府開支票,地方沒有錢買單」,

李英琪說,地方政府財力各有不同,民間團體不一定能夠補足缺口,法律制定好,內容卻空的,等於是準備好盤子,卻沒有將菜端上桌。

衛生署雙和醫院復健醫學部主任劉燦宏規劃醫療鑑定時,他說,新制展現政府提升身障人權,福利預算要加倍才能達到理想境界;然而,政府資源有限,現況是身障福利、健保醫療、長期照護的疊床架屋卻又顧此失彼。

就以義肢為例,劉燦宏說,截肢病人第一次裝義肢時,健保給付義肢費用,待義肢損壞不堪用,第二次安裝義肢,健保不付,病患要向社政申請殘障補助,否則自費。

當身障者無力自我照顧時,申請外籍看護或本國籍居家服務,進入長照領域。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說,政府曾考慮身障福利與長照服務的標準二合一,然而二者各有鑑定評估條件,決定維持現制。

「沒有錢、沒有人」成為執行新制的兩大侷限,李英琪表示,上路後可預期將導致服務塞車,社工協助身障者取得應有的服務,政府卻給不起,社工陷入「服務倫理的痛苦」。

民間團體也準備應變,愛盲基金會舉辦數場研討會、說明會與讀書會,教導身障朋友認識及正面看待新制。陽光基金會社工人員積極參與地方政府的說明會,先了解ICF後,再來協助身障者及其家屬。

台北市脊髓損傷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長林進興表示,基金會自行培訓社工員,組織傷友及其家屬,成立支持團隊,透過彼此交流分享,陪伴與協助傷友因應身障福利新制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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