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釐清林正偉堅稱犯案是「誤殺」等疑點,高等法院昨以被害人身分,傳訊連勝文、黃運聖的父親黃景寧出庭陳述意見,連勝文由律師劉宗欣代表出庭,黃景寧則親自出庭。
昨庭訊重點,聚焦在槍擊動機、槍枝來源。林正偉仍堅稱當時以為台上是陳鴻源,帶槍想上台壓制他,讓他難堪,沒想到認錯人而「誤擊」,造成連勝文槍傷及槍殺黃運聖死亡,純屬意外;至於槍枝來源,則是來自已死亡的林明勇。
法官陳志洋質疑林正偉說法有太多疑點,當庭提示林明勇在卷證中的檔案資料照片要求他指認,林正偉說他在檢方時指證的林明勇照片有誤,應該是後來在看守所時指認的另一張照片。
此時陳志洋法官認為兩人的照片差很多,怎會認錯林明勇?且作案槍枝是制式手槍,並非一般改造手槍,為何會交給林?質疑林的供詞很多不合常情,林若堅不吐實,如此案情很難查明。
法官詢問連勝文律師劉宗欣意見,劉宗欣認為,一審判決過輕,林正偉至今遇到關鍵問題就閃爍、迴避,看不出有悔意,高院應對林從重量刑。
劉宗欣也主張,此槍擊案關鍵是有無共犯、幕後是否有犯罪集團,這些疑點目前都未釐清,因此聲請法院囑託調查局對林正偉再度測謊,希望能「以槍追人」。
檢方當時起訴林正偉時,向法院求處極刑,板院審結時以殺人未遂等罪判林二十四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