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與內政部因應一○三年募兵制,新修訂「體位區分標準」,大幅放寬常備役、替代役及免役體位判定標準,影響層面包括屆齡、緩徵役男體位重判,現役常備軍人、替代役男也有機會重判體位而提前「退伍」。
不過,國民黨立委蔡錦隆昨指出,新體位區分標準對於扁平足、身高體重、視差、心律不整調準最多,恐有公平性疑慮。如「良性腫瘤」在舊標準只要經手術治療明顯影響運動功能即可免役,但新標準卻需要三次手術以上、五公分以上腫瘤才可免役。
他說,若長了四.九公分腫瘤,動了兩次手術,明顯影響運動功能,「這也要當兵?未免太不合理?」
蔡錦隆指出,國防部與內政部為避免現役的替代役男遽減、衝擊太大,刻意延到七月大專生畢業後才公布新標準,但六月廿日就有一個入伍梯次。這些新兵應按照新規定,在入營後卅天內盡速將身體狀況較差、不適任的義務役變更體位,以免讓本來不需要當兵的役男在服役時造成身體永久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