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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僅訂牛的萊劑殘留標準

中央商情網/ 2012.07.06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2年7月6日電)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昨晚表決通過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草案。農委會副主委王政騰表示,只會在食品衛生管理法中訂定牛的萊劑殘留容許量;萊劑銷售否,尊重畜牧業意見。

CAC7月2到7日在羅馬召開,CAC大會應美方提議改採表決制,且以68票贊同、64票反對,表決通過改採表決制後,昨晚以69票贊同、67票反對,通過上述草案。

相關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為,豬與牛的肌肉及脂肪都是10ppb(10億分之一)、豬跟牛的肝臟為40ppb、豬跟牛的腎臟為90ppb;火雞沒有訂定。

王政騰今天接受聯訪,做出以上表示,重申政府會落實牛豬分離政策。

關於萊劑會否在台銷售?他僅說,目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萊劑仍是禁藥;是否要開放養牛業者購用,農委會尊重畜牧業者意見。

台灣肉牛產業發展協會常務監事簡鼎足昨晚受訪表示,台灣養牛本來就不用含萊克多巴胺的飼料,主張政府不應同意生產萊克多巴胺的美國業者申請萊克多巴胺在台銷售,以杜絕台灣畜牧業者買到萊劑,做好區隔。

王政騰回應,樂觀其成。但他也說,農委會會與畜牧業者約談,聽取業者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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