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1/07/06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1.70元整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1.68673267元4.變更原因:轉換公司債轉換稀釋5.其他應敘明事項: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擬調整如下 (1)信邦三(30233):20.10元 (2)信邦四(30234):21.10元註1:調整後之轉換價格自101年7月30日開始適用註2:轉換價格依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之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