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大會,對是否訂定萊克多巴胺(俗稱瘦肉精)殘留標準案,由於意見紛歧,改以表決方式處理。投票結果,69票贊成、67票反對,通過訂定瘦肉精標準。
胡幼偉表示,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決議只是當做參考資訊,行政院不會以會議結果,做為含萊克多巴胺牛肉進口,唯一或最重要的依據。
他表示,2004年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就已經說明,萊克多巴胺可以訂定安全容許量,會拖到今年還在討論,是因為卡在歐盟、中國與美國,在經貿市場上的角力。
胡幼偉說,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表決通過對牛肌肉、內臟,都可以訂安全容許量,但台灣早已經排除牛內臟進口,所以沒有這個問題。
他說,這次通過的決議,對於世界各國來說也只是建議,各國還是可以依各自需要來訂定標準,行政院也還是堅守「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的16字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