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陳嫌非第一次消費,且兩次消費均無異樣,故被害人同意陪同前往,豈知一步步落入虎口,詎料陳嫌駕車行經雙溪街時無預警停車,竟取出預藏於座位底下之西瓜刀,喝令被害人交出身上現金及貴重物品,致使被害人無法抗拒而交出自身皮包,並趁陳嫌翻找渠皮包中物品時,旋即開啟車門逃離現場撥打110報案。
本分局接獲通報後隨即派員趕赴現場,經了解案情後立即調閱案發現場周邊監視器,清查出陳嫌所駕駛之自小客車車號,即時啟動區域聯防攔截圍捕機制,通報鄰近各分局協助攔截圍捕。
法網恢恢,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於當日上午9時許,於大業路、泉源路口攔查陳嫌及作案車輛,全案依強盜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