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台文創業攻陸 首重智慧財產權

中央社/ 2012.07.05 00:00
(中央社記者陳虹瑾台北5日電)海基會「文創產業參訪團」即將訪大陸,團員囊括4部會官員。專家指出,台灣文創業者想進軍大陸,將考量智慧財產權是否受保障,呼籲在兩岸投保協議中強化相關概念。

海峽交流基金會「文創產業參訪團」將由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帶隊,成員包括海基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經濟部、文化部等官員,9日前往北京、上海、杭州,考察大陸文創產業發展現狀,參訪文創園區、動漫基地。

兩岸文創業攜手,是否真能「合作賺世界的錢?」前青輔會主委、海基會顧問李允傑認為,台灣長期吸收各國經驗、中華文化,又擁有創意人才,軟實力強勁;大陸則有廣大資金與市場,硬實力雄厚。網路科技時代,創意與資金若有機會結合,進一步將中華文化朝「精緻化、科技化、全球化」發展,前景可期。

他舉例,票房開出紅盤的「會動的清明上河圖」特展,就是成功結合創意元素與中華文化的案例。此外,知名國片「賽德克˙巴萊」、「愛」在製片過程中,也成功結合兩岸演員、技術等各自優勢。

不過,李允傑也說,對於台灣文創業者而言,前往大陸發展的首要問題是資金,另一關鍵因素就是對智慧財產權的保障。

兩岸已簽有「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但他強調,若智慧財產權概念能在兩岸即將簽署的投資保障協議中進一步鞏固,將強化對台灣業者的保障,「這一點非常重要」。

工研院知識經濟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杜紫宸則指出,文化創意產業在台灣大行其道;大陸則有「文化產業」與「創意產業」之分,大體而言分屬文化部、工信部管轄,若涉公開播放以及「意識型態管理」的電影、電視產業,主管機關還涉及中宣部、廣電總局等。

他直言,「別人政治體制管制嚴格的東西,我們碰觸的機會比較少」;台灣文創產業要踏上大陸,影視、傳播、媒體業堪稱「最不可能」。

相較之下,廣告、特效、3D動畫、網路遊戲公司等「接受大陸媒體業委託或前往大陸設立製作基地」的影像製作、數位內容相關產業,發展性較佳。

杜紫宸也指出,文化創作者高度重視著作權;創作者製播的音樂、電腦程式、人物造型、圖像或logo等創意可能遭到侵犯,是進軍大陸要面對的挑戰,「不只是台商,美國、日本等外商也面臨這些問題」。

對於有台商建議投保協議應列入保護智慧財產權,杜紫宸說,「提是一定要提的,我們當然有權利去主張」。但他也觀察,大陸在掃除盜版、仿冒、抄襲行為方面仍力有未逮,短期之內難以完全禁絕。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