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揚子江與江蘇市人民政府簽署協議,江蘇揚子江船廠將在9月底前停止陸上工程作業,並在明年首季結束前完成全部的搬遷工作。
作為補償,江蘇市人民政府將依照江蘇揚子江的實際搬遷過程,陸續支付揚子江共人民幣7.2億元補償款,並在後續搬遷期間的財報逐季實現。
揚子江表示,目前國際造船形勢陷入低迷,江蘇揚子江的搬遷,可適度壓縮集團總體造船產能,降低固定成本開支。
同時,補償款的收取,也將讓此一搬遷計畫對集團的獲利能力衝擊降到最低。
針對江蘇揚子江搬遷後的因應計畫,揚子江表示,集團正在與江陰市政府磋商,爭取積極開發機會,並考量藉機升級、調整江蘇揚子江的生產與管理體質。
目前的討論進度,揚子江未進一步說明,僅表示會力求確保搬遷不影響集團正常生產經營。
揚子江表示,集團自2011年得知搬遷計畫後,已採取勞動力精簡管理,將把現有員工派往旗下各船廠,以降低裁員數量。
揚子江強調,遷廠工作已做好充足準備,不會影響訂單交付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