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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愛佳回官舍 政院:整理私人物品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07.04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07.04 謝莉慧/台北報導

林益世妻子彭愛佳昨天經過10小時的偵訊後,最後坐上租賃公司的轎車,先載律師回家後,回到信義官舍,引起外界質疑,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今(4)日澄清指出,彭愛佳昨晚只是去整理一些私人物品,並已於清晨7點離開,只留下比較大件需要搬運的私人物品。至於是否可能因此帶走相關物證,胡幼偉說,特偵組在此之前已進行過大規模搜索,應該不會有此可能。

關於行政院祕書長辦公室部分,胡幼偉說,要取走林益世辦公室的東西,也會有政風處的人員在旁監督,如果是私人用品,彭愛佳可以代為取走,若是與公務有關的物品,則要留在現場,留待檢調單位隨時可以來查。

彭愛佳昨天回官舍之舉引起外界質疑,林益世明明已經不具秘書長身分,為何官舍員警卻還仍然讓彭愛佳回去?胡幼偉今天說明指出,從林益世就任政院秘書長至今,都沒有和彭愛佳一起住過官舍,但從6/21起,曾陸續把私人物品搬入,但6/27林益世遭控涉貪事件爆發後,林在6/29請辭獲准,當天政院秘書處就立刻通知必須將私人物品搬出,所以昨晚彭愛佳只是在進行該程序工作而已。

根據中央機關首長宿舍管理要點條文第11條規定,首長、副首長借用宿舍,應與借用機關簽訂借用契約並辦理公證,若請辭獲准後,則須在2個月內搬離。但胡幼偉指出,林益世是在4月2日交辦秘書處整理官舍,秘書處於6月20日整理完成,6月21日林益世夫婦陸續搬入私人物品,但6月27日林益世遭控涉貪事件爆發後,他在6月29日請辭獲准,因為林益世還沒來得及提出借用官舍且辦理公證手續,秘書處立即通知他必須將私人物品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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