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女率眾性虐小三 投票烏龜插下體

yam蕃薯藤新聞/高嘉甫 整理報導
14 年前
彰化女子莊青蓉不滿念高職的乾妹介入她好友感情,夥同9人找乾妹談判,眾人討論要拿異物插入被害人下體,最後以保險套套酒瓶強逼女學生自慰。 根據聯合報報導,莊青蓉不滿乾妹介入她好友曾羿祥的感情成為小三,99年12月4日晚上找乾妹到她住處談判,曾羿祥等人也前往,眾人持棍棒圍住被害人,並拉下鐵門實施「十大酷刑」。莊青蓉踹乾妹肚子,再拉她頭髮撞牆,有其他少年也模仿並凌虐被害人,還對她甩耳光。因眾人圍毆、咒罵聲音太大,還驚動鄰居,莊還向鄰居謊稱只是在吵架。 有人提議拿東西插入被害人下體,再投票表示是否贊成;狼牙棒、雨傘、烤肉夾、鍋鏟、烏龜等物都被提出,幸好有人反對,最後拿出套有保險套的酒瓶,要求被害人自慰,還要假裝高潮。女學生下體受傷,眾人還不罷休。1名少年拿出寫好的字條要求被害人到戶外大聲照念:「我是賤女人,我不應該當人家第三者,我不應該當狐狸精,對不起,我錯了,請你原諒我」,還要她自己掌嘴10下。 女學生被拘禁、凌虐4小時後才獲釋,她驗傷後報警,除了男主角曾羿祥提早離開,其餘8人都涉及共同對女子凌虐性交罪。 彰化地方法院一審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等罪,判莊青蓉徒刑8年8月,參與凌虐的江偉銘判8年,張雅禎7年10月,涉及妨害自由的曾羿祥1年,另涉案少年都由少年法庭審理,莊青蓉等4人都上訴。上訴期間,莊青蓉等人與被害人和解並賠償,被害人也同意法官對她們從輕量刑,台中高分院昨改判莊徒刑7年2月、江和張各7年1月、曾8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