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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問題》 防濫用弱勢資源 應落實家訪

自由時報/ 2012.07.04 00:00
記者陳曉宜/特稿

基於服務身障者,給予身障者停車優惠與便利,是市府良政,但在一位難求的台北市,卻常被民眾濫用,引發民怨,政府為防弊,只好取消身障者部分優先權,但又可能因此讓真正需要的人無法得到幫助,讓良政大打折扣。

真正的平等,是對弱勢者提供更多資源,使其達到社會平等,但遇少數民眾濫用弱勢資源時,政府不能用「取消優惠」懲罰弱勢者,應提出更多作為,保障弱勢者權益。

以身障者停車證為例,其目的是提供自行駕車的身障者,或身障者家屬在載送身障者時得到停車的優惠與便利,所以關鍵問題出在身障者家屬濫用這張停車證的特權,許多持有身障者停車證的人,根本未與身障者同住,甚至領有身障手冊父母,遠在中南部居住,只是戶籍掛在台北市而已,或是身障者早已遷離或亡故,家屬未繳回身障者停車證而繼續使用。

所以問題根本是社會局在發出身障者停車證時,是否落實居家訪問調查,是否不定期了解身障者居住現況,若訪調做得好,政府可以做得更便民,對於真正有停車需求的身障者或家屬,連排隊都不用,直接保留車位提供月票即可。

但我們政府官員只看證件、資料辦事,領有身障手冊,就發給身障停車證,拘泥於蓋章、發證等行政作業,卻不願多用點心、多做點事,落實不定期訪查,主動了解身障者需求,提供更多整合性服務,讓弱勢資源真正用在扶弱平等之上,而不是把「優惠、便利」當通則,任由不肖民眾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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