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學童假資料 偷用臉書/規定逾13歲才能申請

自由時報/
14 年前
都會區小五小六生 多有帳號

〔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劉力仁/台北報導〕暑假到了,上網是時下孩子喜愛的休閒娛樂;兒福聯盟昨公布「兒少網路行為調查報告」,發現知名社群網站「臉書」雖規範滿十三歲才可申請帳號,但台灣都會區竟有高達九成五的國小高年級學童有臉書帳號(單獨使用或與家人共用),八成五是用假名字或假年齡註冊申請。

近半孩子 臉書上看過色情廣告

令人憂心的是,近四成八孩子曾在臉書上看過色情廣告,其中,超過一成二的孩子甚至會點選曖昧廣告。

當臉書上的應用程式向孩子索取個資時,調查發現,五成七的孩子選擇同意,八成四的孩子會讓朋友的朋友在塗鴉牆上按讚,不在意私密留言或個人資訊被陌生人看光。逾六成二孩子坦承,在社群網站上將陌生人加為好友,其中三成一在社群網站上加不認識的人超過十位,有爸媽要求加入遭拒,用陌生人的身分才能成為孩子的臉書朋友。

調查也指出,八成三的孩子平常會上網。七成一週休放假期間會上網、一成一孩子上網時間超過六小時。有五成八上網是聽音樂或觀看影片,五成二是經營臉書或部落格;另,玩線上遊戲則有五成一,三成孩子對社群網站已出現依賴。

昨天包括丹尼爾、小慧、小亮及娜娜等四位國小高年級學童分享了使用網路心得,指班上有同學回家玩電腦玩到睡著;有人接收不明檔案當機,有同學則因為在臉書上罵同校學長被警告。

榮總精神部主任陳映雪提醒,上網時間過長、掛網廢寢忘食,都是「迷網」警訊;家長應在使用時間上約法三章,同時提醒孩子網路世界的危險及自我保護。

兒盟認為,臉書內容五花八門,對未成年的孩子實屬不宜,建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針對此一現象進行規範;臉書的管理業者也應針對違規申請現象提出對策。

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表示,最好是業者自律,另將與民間團體合作建立防護機關,進行兒童及少年使用網際網路行為觀察、申訴機制建立、內容分級制度推動及檢討、過濾軟體建立及推動、兒童及少年上網安全教育宣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