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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班表司機過勞

立報/呂苡榕 2012.07.03 00:00
魔鬼班表司機過勞越罰越輕 勞檢處:出事再負責【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雪山隧道發生火燒車意外,事後調查發現,主因是客運司機疲勞駕駛。運輸業司機超時工作已非新聞,司機心肌梗塞後仍力撐將公車開至路邊停下,保障乘客安全也時有所聞,但司機的勞動條件始終未見改善。立委尤美女和議員3日舉行記者會,呼籲交通部給予業者補助,以及換照時能將勞檢結果納入評鑑項目、確實進行勞動檢查,並公布違規名單,改善司機的勞動條件。超時工作 意外頻傳尤美女指出,在一份曾任客運司機的民眾投書中,發現公車司機不論是「兩人配一台車的雙班制」或是「一人配一台車的單班制」,都有嚴重超時工作的問題。單班制司機一天需工作13個小時以上,而雙班制司機則是10.5個小時,兩者皆違反勞基法兩週工作不得超過84小時的規定。因為超時勞動和疲勞駕駛嚴重,10年來,疑似疲勞駕駛而肇事的重大新聞事件高達17起,經由官方認定為疲勞駕駛或打瞌睡而導致的事故高達9起,共造成18死85傷。雖然超時勞動意外頻傳,勞委會的裁罰卻越來越輕。尤美女指出,2010年勞委會針對運輸業者每件違規的開罰金額平均是7萬多,但是到了去年卻只剩2萬7千多元,違規越重、罰的越輕。台北市議員阮昭雄以台北市為例,一年大約有3,947台公車行駛,司機人數僅4,994位,換句話說,每6台車分到5位司機,還得扣掉休假人數,幾乎是一台車搭配一位司機從早跑到晚,新北市議員李坤城也強調,一台車配一位司機的單班,每位司機一天工作超過13小時,遠比勞基法規定的8小時還多,超過法定加班時數。客運司車超勞狀況嚴重,立委尤美女(左二) 3日召開「血汗客運,客運司機過勞何時休?」記者會,呼籲交通部能將勞動檢查結果納入評鑑項目,要求勞委會確實勞動檢查,改善司機的勞動狀況。(圖文/楊萬雲)運輸業不合理的薪資結構也助長超時勞動的問題。自主工聯執行長朱維立表示,業者為了削價競爭,只能從人事成本下手,調低基本薪資,客運業者的司機底薪平均5千到1萬4千元不等,為了賺到至少能養家餬口的薪水,司機只能不斷加班。政府必須祭出蘿蔔與棒子,同時給予獎勵和懲罰,要求業者改善司機勞動狀況。朱維立強調,交通部和地方政府每年都會給運輸業者補助,通常只要求業者在車體結構必須符合標準,「如果將勞動條件納入給予補助評鑑項目,就能鼓勵業者改善勞動條件。」以台北市議會去年通過一筆預算,專款撥給運輸業司機加薪,在不需要調漲車資的前提下,給司機較好的工作待遇。業者集團化 控制路權立委質疑勞委會開罰力道越來越輕,勞動檢查處科長黃維琛解釋,運輸業者分為國道客運和一般客運,2010年起,勞委會訂出辦法,執行國道客運業者專案檢查,每年分為上下半年各檢查一次,不合格者3個月內複查。發現違規會轉給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判定開罰金額,或是否公布業者名字。而台北市勞工局強調,都會配合中央進行專案勞動檢查,若有民眾檢舉也會主動稽查,至於公布違法業者名單,因為是去年7月才新訂的規定,目前依法公布的業者共有130多家。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張舜清強調,交通部嚴格要求司機上班不得超過10小時,違反規定可依「公路法」開罰9千至9萬罰鍰,嚴重違規者可吊銷證照。公路總局副組長王在莒表示,會檢查行車記錄器,看看是否嚴重超時,目前評鑑已將「工時」納入考核。立委要求將勞檢結果納入評鑑和補貼標準,張舜清將研議是否可行。王在莒強調公路總局正在規劃司機上車後必須確認ID的系統,透過ID紀錄,有效掌握司機工作時數。台北市一年大約有3947台公車在行駛,而司機人數僅有4994位,平均每6台車分到5位司機,如再扣掉休假人數,幾乎是一台車搭配一位司機從早跑到晚。(圖文/楊萬雲)黃維琛表示,勞動檢查時會將司機到站和整備時間納入計算。至於薪資結構,黃維琛強調勞委會會以「減少超時」為首要目標,業者為了不讓司機超時勢必得增加人力,讓人力需求與薪資水平達到新的平衡。由於對於違法業者的實際裁量權握在地方政府手中,立委質疑,案子到了地方政府手中,往往是不開罰或是輕罰,根本起不了嚇阻作用,且勞檢人力不足,不一定能有效掌握違規狀況。朱維立強調,地方客運業者有集團化趨勢,一家業者往往控制多條路權,地方政府拿業者沒輒。黃維琛強調,裁罰權限在地方政府手中,中央只能督導,如果地方政府明知已符合開罰要件卻不開罰,中央會發文要求。黃維琛表示:「如果地方不罰,以後出事就看是找誰負責,為什麼他們當初不罰?」這種回應令人震驚,政府居然以「等到出事」後,才肯加強檢查與裁罰,司機與乘客安全都毫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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