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五條規定,至全數轉換為普通股股份或全數由本公司買回或償還時終止上櫃。二、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因本公司買回及債權人依據該轉換公司債發行辦法規定行使賣回權,公司債已全數收回及償還,故訂於101年7月6日終止櫃檯買賣。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