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表示,這次認列資產減損損失,主要是因為部分不動產配合導入國際會計準則(IFRSs)雙軌作業,因此將固定資產分為投資性不動產的土地及房屋,委請鑑價師辦理鑑價;鑑價結果顯示,整體投資性不動產估值高於帳面價值,只有部分投資性不動產的估值低於帳面價值。
中華電信表示,投資性不動產的估值低於帳面價值部分,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5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的規定評估結果,認列資產減損損失12.6億元。
但中華電信說,這次資產減損損失性質上屬於未實現損失,不涉及現金支出,也不影響公司的營運資金及現金流量。
另外,中華電信表示,這些資產若未來可回收的金額高於減損後的帳面價值時,可在不超過該資產從未認列以前年度減損損失的假設下所決定的帳面價值(減除攤銷或折舊)範圍內迴轉,認列減損回升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