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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潭攤販爭生存 求助議會

自由時報/ 2012.07.03 00:00
攤販盼就地合法 看中保安林地 縣府無法撥用

〔自由時報記者游太郎/花蓮報導〕花蓮縣七星潭風景區內攤販林立,昨天集體前往花蓮縣議會陳情,要求合法化,但對縣府提供的場地不滿意,逕自看中位於航道下方的一塊空地,經副議長賴進坤及新城鄉長錢自立協調後,未來不排除以「辦活動」模式租用,希望能藉此安定下來,並提供遊客更完善的服務。

副議長協調後 暫以辦活動模式租用

花蓮縣七星潭風景區受限於觀光發展條例、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等法令,沿線禁止設置攤販,但事實上不但處處可見,且假日佔用停用場,已對風景區景觀及遊客造成不便,攤販們受不了警方不時前來取締,昨天專程前往花蓮縣議會陳情,希望能就地合法化。

攤販代表說,他們長年靠擺攤為生,並提供遊客服務,要不然遊客們連買水的地方都沒有,希望議會能代為向縣府請命,創造攤販、遊客雙贏的局面。

副議長賴進坤說,七星潭風景區遊客多,自然會有消費需求,攤販長期和警方捉迷藏,對花蓮形象也不好,他認為縣府應協助合法化,解決多年來的問題。

縣府觀光處副處長林政儀說,法令未修正前依法嚴禁設攤,縣府有意朝新竹內灣、新北市深坑的攤販社區化模式,提供觀光客消費,或由新城鄉公所利用公有地辦理公有攤販,讓業者承租,並找到七星潭社區旁一塊合法的公有地,希望藉此容納攤販並繁榮當地社區。

但議會和縣府人員陪同攤販們前往會勘後,攤販們齊聲反對,認為根本沒有商機,轉而要求縣府同意在航道下方、公廁旁一塊空地,縣府人員一再說明為國有保安林地,非公共用途不能撥用,且需中央農委會及國有財產局同意才行,但經副議長賴進坤及鄉長錢自立協調下,將暫朝以「辦活動」的模式租用,並由攤販們組成自治會,希望能獲准長期進駐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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