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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官員公款吃喝 將禁吃魚翅

中央商情網/ 2012.07.02 00:00
(中央社台北2012年7月2日電)中國大陸高幹黨官經常用公款大吃大喝惹來人民議論與不滿,大陸國務院主管機構今天向官方媒體證實,有望3年內發文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

大陸官方中國網絡電視台今天報導,有微博認證網友@張醒生於6月29日發表文章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已正式發函「國管函(2012)21號」文給全國人大代表丁立國,對丁立國聯合30多位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制定公務和官方宴請消費魚翅規定的建議」表示感謝,並明確說明將發文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

這篇微博文章一貼出,立刻引來大陸網友廣泛關注和評論。

報導說,經聯繫網友@張醒生,根據對方提供的「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對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5695號建議的答覆」(簡稱「答覆」),機關事務管理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細化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明確在公務中不准消費魚翅,保護鯊魚物種和海洋生態平衡。

國務院這項「答覆」表示,一是完善公務接待管理制度,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強化制度的約束力和執行力,確實降低公務接待支出。

「答覆」說,二是配合財政部門嚴格控制公務接待經費的規模和比例,從經費預算和財務報銷管道限制魚翅等高檔菜品開支;三是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做好對公款大吃大喝行為的監督嚴懲工作,將大吃大喝行為納入行政問責範圍,強化監督和制約等。

中國網絡電視網路新聞聯播今天也向國務院事務管理局政策法規司查證上述資料,相關負責人說,函件內容屬實。

國務院事務管理局政策法規司相關負責人指出,政策法規司將會和有關部門細化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確定具體推行的時間。

負責人並解釋說,這類細化公務接待的管理規定,屬於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的B類規定,3年內將會推行,最快也會在1、2年推行。

大陸全國人大代表丁立國是於2011年3月11屆全國人大4次會議上提出建議,透過立法手段,禁止魚翅貿易和公務接待食用魚翅,以保護海洋生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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