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汽燃費繳納已從1日開始,有些民眾卻還未收到通知單。
公路總局今天表示,因公路總局10多年前作業疏失,溢收汽燃費,決定從今年汽燃費中扣抵。因涉及程式修改及測試,今年各區監理所都較晚寄出汽燃費單,大約比以往晚了5至12天。
根據公路總局統計,今年高雄市區監理所最早寄出汽燃費單,時間是6月25日,其他多數在6月26日至29日寄出,最遲的嘉義區監理所及嘉義市監理站,是在7月2日寄出,主要是承辦廠商作業延誤。
公路總局說,汽燃費單雖較晚寄出,民眾權益不受影響,開徵期是7月1日至7月31日,期限內未繳納,公路總局10月會再寄催繳通知單,民眾只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繳納,都不會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