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降低不動產資訊不對稱情形,避免不當哄抬房價,推動居住正義及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在保障民眾隠私權前提下,內政部積極推動不動產交易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簡稱實價登錄),嘉義市政府地政處亦於日前進行實價登錄相關講習宣導會。
嘉義市府表示,中央推動實價登錄施行,為保障權益,請自然人(買方)、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於辦理不動產登記後30日內完成實價登錄作業,以免受罰。
另為配合實價登錄之實行,修正土地、建物買賣登記「土地登記申請書」填寫說明之第(8)欄文字為:「為便利通知申請人及瞭解買賣案件是否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請填寫權利人、義務人、代理人姓名、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信箱、不動產經紀業名稱及統一編號、不動產經紀業電話,如無委託不動產經紀業者,免填不動產經紀業資料。」,為避免浪費資源,舊式書表得沿用至101年10月31日止,惟登記原因為「買賣」者,應於舊式書表備註欄內加註上開修正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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